各苏州民办学校:
为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苏州市2018年度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关于组织2018年苏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函》的安排,现将民办学校艺术(音乐)教师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学习音乐理论知识、指导音乐课堂教学技巧,以期帮助和提高民办学校音乐教师在日常学校音乐课的教学能力。
二、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为集中授课,共16学时,由上海市音乐特级教师、上海市优秀全能教研员、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修订小组专家和大学音乐学院资深教授等,以音乐理论讲解、现场互动答疑两种方式进行培训。
三、培训对象
全市民办学校具有音乐基础、有意向进一步提高音乐教学的教师1-2名参加。报名表(附1)请于10月10日前发送至2024755260@qq.com。
四、培训课程及授课安排(16课时)
日期 | 时间 | 课程内容 | 讲师 | 培训地点 |
10月27日 周六 | 9:00-9:30 | 报到 | 吴中区木渎镇中山东路98号花样城商业中心4幢4B“绿朗教育”多功能厅。 | |
9:30-12:00 | 音乐教育与社会艺术考级 | 文化部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官 | ||
12:00-13:30 | 午餐 | |||
13:30-16:30 | 上好音乐课与上一堂好音乐课 | 上海市音乐特级教师、优秀全能教研员 | ||
10月28日周日
| 9:00-12:00 | 青少年喜爱的歌曲与伴奏 | 苏科大副教授、钢琴学会理事 | |
12:00-13:00 | 午餐 | |||
13:00-16:00 | 校园合唱作品排练与指导 | 苏科大副教授、国家级课题研究组组长 |
五、考核发证
凡参加培训的老师出勤天数达到2/3及以上,由苏州市民办教育服务中心根据实际考勤和考核情况发给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六、培训费用
此次培训费和住宿费由市教育局承担,交通由参加培训教师所在学校承担。
七、培训承办单位
苏州天星文化艺术培训中心
七、联系和咨询
联系人史老师,联系手机18013487208;2018音乐培训QQ群:
苏州市民办教育服务中心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