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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艺术教育”、“游学研修”、“阳光教育”课程资源的通知

作者:苏州民办教育服务中心 来源: 日期:2019/3/28 13:41:31 人气:250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近年来,苏州市政府高度重视民办教育的发展,2014年起设立了“民办教育发展项目经费”。2015年,市教育局在民办教育发展项目经费中安排了部分经费,向部分教育培训机构购买“艺术教育”课程,为16所民办学校提供了包括音乐、舞蹈、戏剧、美术、游学研修、阳光教育课程,用于推动民办学校的课程建设。该项目试点四年来,学校、学生、家长等方面都给予了较好的评价,为此,在2019年度将继续试点。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和资源的机构参与本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音乐类课程:综艺、小乐队、合唱队

(二)舞蹈类课程:中国舞、拉丁舞、芭蕾、爵士舞

(三)戏剧类课程:课本剧、昆曲

(四)美术类课程:美画、造办坊、国画、简笔画、动漫

(五)游学研修课程:两天一夜文化探索(户外研学)

(六)阳光教育课程:情商素养课程

上述课程尚有具体要求请见附件。

二、征集方式

因六类课程所需经费额度尚未达到政府规定采购的额度,我们采用公开征集方式,向符合条件的教育机构征集相关课程资源,具体工作由本中心负责,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答辩会议、公示等环节。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优先考虑具有苏州大市范围内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具备3A及以上社团组织的(含2018年获批)单位,要求近3年内年检合格、具有相应专业范围的机构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947日前向本中心递交报名表(附件2),邮寄地址:苏州市学士街361号,邮编:215003,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sz67276281@163.com,联系人:王彦,联系电话:0512-67276281 

四、征集办法

初定于4月初举行答辩会议,请通过审批的申报单位负责人准备15分钟的介绍(随带必要的支撑材料),最后按专家打分的分数高低向市教育局上报申办单位名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苏州市民办教育服务中心

                              2019328


附件1:课程要求及说明.doc

附件3:评分表.doc

附件2:报名表.doc


本文网址:http://www.szmbjy.net/show.asp?id=510